临汾市“十二五”环保工作以优异成绩收官

03.03.2016  10:23
    临汾市“十二五”环保工作以优异成绩收官,市环保局圆满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再次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并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临汾市委书记罗清宇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岳普煜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勉励临汾环保系统的同志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快推进“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再做新贡献。
        在临汾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环保系统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奋力拼搏下,在全市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下,“十二五”时期,成为我市环境综合质量改善最快的五年,市区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固体废弃物环境质量等方面均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成为环保优化发展成效最好的五年,六项主要污染物比2010年分别下降11.28%、7.09%、15.85%、14.31%、12.82%、12.31%,超额完成“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成为生态文明改革活力最足的五年,在全省第一家和省环保厅签署《共同推进临汾市“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绿色转型发展合作协议书》,第一家建立大气、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第一家出台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逐步形成政府统筹、企业治理、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成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最快的五年,五年来市本级投资15.5亿元,推进实施了169个环保类项目,一大批环保设施建成运营,治污能力不断提升;成为我市污染防治力度最大的五年,完成7家电力企业脱硫脱硝治理、30余家钢铁企业脱硫升级改造、5家水泥企业烟尘和烟气脱硝治理,启动和实施30家焦化企业焦炉烟气治理,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12万辆,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成为我市生态环保创建成果最多的五年,市区和5个县市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23个、生态村184个,累计投入3.86亿元,在全市336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直接受益人口超过43万人。
        尤其是去年以来,临汾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服务“六大发展”大局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为抓手,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周密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善做善成,污染减排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大气、水、土壤“三大治理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超额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临汾市环保局再次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成功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圆满完成“六权治本”试点工作,持之以恒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市环保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市委书记罗清宇在批示中指出:“过去的一年,环保系统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贯彻实施新的《环保法》,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治理’,全市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新的一年,希望同志们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市委三届七次全会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快推进‘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推动全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十三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做出更大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岳普煜在批示中指出:“2015年,全市环保系统围绕服务全市‘六大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坚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创新举措、标本兼治,全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超额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为全市生态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是推进环保事业发展的关键之年,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措施、敢抓敢管、攻坚克难,落实‘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美丽临汾,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副市长杨治平也在有关文件上批示,对去年的成绩表示祝贺,对今年的工作提出新要求,希望环保系统的同志们发扬优良作风,再接再厉,扎实苦干,继续打好打胜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为推进我市“六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