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告知”!预算评审今起有了工作指南

08.04.2019  15:00

最近在进行预算评审时,项目单位发现评审资料不用反复送了,交换意见不用反复说了,评审要求都清楚了。这是正在推进预算评审“一次告知”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以往在预算评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项目,由于不清楚评审所需资料的要求就开始报送,结果不是一天跑两次,就是一个月也送不来,导致项目评审延期;有的项目,在交换意见中由于项目预算缺失测算依据,导致交换意见不统一,迟迟不能形成评审结论;有的项目,建设地点偏远,30万元的维修项目也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影响了评审时效。这些情况使得预算迟迟不能下达,项目单位不满意,评审人员也是有苦难言。

如何更加高效的进行预算评审,这是全国财政预算评审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今年2月份,上海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来我省进行调研,经过相互的沟通探讨,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有了一个新想法:抓关键点、抓核心,在评审过程中实行“一次告知”,即评审所需资料一次告知、评审要求一次告知、评审时限一次告知、意见交换一次告知。

为了实现预算评审“一次告知”,厅预算评审中心起草了《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预算评审工作指南》,对“评审资料、评审要求、书面交换意见”等评审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界定,概括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评审流程合理化。 将评审全过程分成任务接受、资料报送、任务实施、交流沟通、评审报告报送等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评审要求是什么,清清楚楚。

评审所需资料标准化。 将评审任务进行分类整理,明确维修改造项目、专项经费项目和网络信息化经费项目的预算编制规范和编制格式,项目单位按图索引进行资料一次性报送,减少由于资料不完整不规范,造成项目单位多次提交评审资料的现状。同时采取评审所需资料现场报送、发送电子邮件和邮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减轻评审服务单位的工作量。

交换意见书面化。 与厅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后,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进行交流沟通。项目单位针对书面意见中有异议的评审意见逐条进行反馈,以依据说话,有合理依据的才采纳。

评审方式多样化。 根据报送资料对项目进行评审,并视项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项目建设地点非太原市内可委托市县评审中心进行现场踏勘或根据现场视频资料进行分析判断。

评审时效明确化。 预算评审每个环节要求限时结办,如报送资料限时原则上为3天,无特殊原因超过时间未报送全部或部分资料,则将该项目的评审时间后延,待项目资料齐全后进入评审程序。

这项改革既有利于推动预算评审工作的高效开展,也是落实我省“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