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减轻企业税负

17.11.2014  13:54

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今年6月正式出台后,省政府在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又组织督查组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整改。

从8月底开始,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又在全省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省财政厅在开展整改方面落实情况如何?作为接受督促审计的省直部门之一,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监事会主席、新闻发言人高向新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国务院重点督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落实的工作有一项,就是落实“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请您介绍一下省财政落实的具体情况。

高向新:落实这一要求,省财政厅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扩大“营改增”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自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今年1至9月,我省“营改增”减税规模累计达32.6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

二是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政策。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自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底,全省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企业共16.4万户,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7979万元。

三是加大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力度。重点开展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工作,共取消2项、降低2项、规范10项收费项目,国定、省定收费项目征收行为得到了规范,违规收费项目基本取消,乱收费势头得到遏制。各级政府向煤炭企业退还各项收费12.72亿元,企业负担大为减轻。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规范涉及公安的3个项目,取消涉及交通、卫生、人社、教育等部门的14个收费项目。

记者:在审计部门的专题审计报告中,涉及到财政部门的几个项目,请您介绍一下省财政厅针对审计报是如何整改落实的?

高向新:对此我厅高度重视,针对相关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积极整改落实。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便利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获得贷款等方面整改工作的同时,着重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的落实:首先全力支持完成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计划任务。按照“省奖补、市补贴”的原则,近日,省财政下达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资金3亿元,并要求各市足额安排市县财政补贴资金,保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其次是大力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效益。通过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申报项目计划等措施,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高标准农田、水利、扶贫等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严格落实各部门对中央专项资金10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分配计划,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记者 郝薇)

(本文原载于2014年11月17日山西经济日报)